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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16 15:53:00

潍坊市单病种群体管理指南——慢性腹痛(年版)

一、疾病筛查规范

慢性腹痛筛查重点对象为存在以下情况者:

1.有器质性疾病史:包括消化性溃疡、胃癌、胆石症、慢性胰腺炎、结直肠癌、缺血性肠病、炎症性肠病等。

2.饮食不当。

3.嗜好烟酒。

4.不良生活习惯。

5.存在幼年心理事件及成年后心理社会应激。

6.存在焦虑、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药物滥用、躯体化障碍等心理疾病。

二、疾病评估标准

(一)初步诊断

若有明确的腹痛症状,且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可作出慢性腹痛的初步诊断。

(二)诊断标准与诊断流程

诊断标准:导致慢性腹痛的器质性疾病具有各自的诊断标准。但在临床上,多数慢性腹痛系功能性疾病所致,故应加强对这类疾病的认识,包括肠易激综合征(IBS)、功能性消化不良(FD)、中枢介导的腹痛综合征(CAPS)等。其中CAPS腹痛症状较为突出,患者常反复就诊,生命质量下降,并且严重消耗医疗资源。

1.CAPS的诊断标准为:

患者腹痛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且近3个月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1)疼痛持续或近乎持续。

(2)疼痛与生理行为(进食、排便、月经等)无关,或仅偶尔有关。

(3)疼痛造成日常活动受限(包括工作、社交、娱乐、家庭生活、照顾自己或他人、性生活等)。

(4)疼痛不是伪装的。

(5)疼痛不能用其他疾病来解释。

另外,需注意患者常合并心理疾病,但各类心理疾病缺少一致性表现,无法用于诊断;患者可同时存在一定程度的胃肠功能障碍,例如食欲下降、腹泻等。

2.以下病史特点提示器质性腹痛可能性大:

(1)病程较短。

(2)腹痛部位明确且局限。

(3)与胃肠生理活动(进食、排便)相关。

(4)疼痛程度变异较大。

(5)感觉描述(钝痛、绞痛)多于情感描述(无法忍受的、折磨人的)

(6)人际关系方面无困难。

(7)报警征象:包括年龄>40岁、便血、粪便隐血阳性、贫血、腹部包块、腹腔积液、发热、体重下降、胃肠道肿瘤家族史等。

表1不同部位慢性腹痛的常见器质性病因

3.以下病史特点提示功能性腹痛可能性大:

(1)病程较长。

(2)腹痛范围弥散,难以准确定位。

(3)腹痛与排便、进食、月经等生理活动无关。

(4)腹痛频繁发作,导致工作生活受限,但发作间期一切如常。

(5)主诉腹痛程度严重,但与客观发现不平行;患者分散注意力时疼痛可减轻,而在讨论病情或检查过程中可加重。

(6)患者用情绪化的语言来形容疼痛症状,例如“痛到不想活了”。

(7)常合并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但患者不认可有心理因素参与腹痛,更愿意强调自己症状的真实性(“我真的很痛”)。

(8)频繁就诊,主动要求各种检查(甚至剖腹探查)以完全明确腹痛病因(“都痛到这个程度了,一定是有什么严重问题”)。

(9)期待医生能够完全消除腹痛症状,却疏于自我管理来适应慢性病(“医生你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我的腹痛,我不能再这样痛下去了”)。

图1.慢性腹痛的诊断流程图

三、就医指导意见

(一)治疗原则

明确为器质性疾病所致慢性腹痛,应给予相应处置。由功能性疾病所致慢性腹痛,治疗目标不是完全消除腹痛,而是帮助患者正确认识病情,适应慢性疾病,同时尽量减轻症状,提高生命质量。

器质性疾病:

对于由器质性疾病所致的慢性腹痛,在明确诊断后给予针对性的治疗。器质性腹痛在对因治疗的同时,合理应用镇痛药物有助于更好地控制症状,例如慢性胰腺炎。部分患者通过内镜或手术治疗才能解除疼痛,包括胆石症、肠梗阻、恶性肿瘤等。

功能性疾病:

以CAPS为代表。CAPS的治疗目标不是完全解除腹痛症状,而是教育和引导患者适应慢性疾病,在认知病情的基础上逐渐改善症状。建立相互信任,坦诚交流的医患关系至关重要。应根据腹痛症状的严重性和工作、生活受限程度决定治疗方案,少数病情顽固的功能性腹痛患者可能需要转诊至心理专科、多学科胃肠功能性疾病中心或疼痛治疗中心。

(二)治疗方案

无论器质性还是功能性疾病所致慢性腹痛,调整生活方式和饮食,戒除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以及避免情绪紧张等均属必要。器质性疾病腹痛关键在于治疗原发病。

1.医患交流:

(1)用开放式问题作为问诊的开始,邀请患者讲述病情。

(2)主动倾听患者叙述,在认真聆听的基础上,用封闭式问题确认病情。

(3)承认患者的症状是真实存在的。

(4)共情。

(5)注意宣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介绍疾病的本质。

(6)了解患者对病情的理解和对医生的预期。

(7)设定合理的治疗目标。

(8)把握接诊时间限制。

(9)医患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

(10)医患共同决策。

2.对症治疗:疼痛的对症治疗方面,镇痛药物对某些器质性疾病有效,例如慢性胰腺炎等。应用这类药物须遵循WHO的疼痛三阶梯治疗原则。常规镇痛药物对于CAPS往往收效甚微,很可能是因为这些药物的治疗靶点在外周,而CAPS的疼痛主要由中枢神经系统调节异常导致。

3.CAPS的治疗:初治的CAPS患者应在消化或心理专科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后可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对CAPS的首选药物是三环类抗抑郁药(tricyclicantidepressants,TCAs)和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erotonin-norepinephrinereuptakeinhibitors,SNRIs)。

TCAs是最常用的治疗器质性或功能性疼痛综合征的药物,包括阿米替林、丙咪嗪、多虑平和地昔帕明等。TCAs给药应从小剂量开始,主要不良反应包括嗜睡、易激惹、便秘、尿潴留、低血压、口干、失眠等。

SNRIs的镇痛效果弱于TCAs,但改善情绪的作用强于TCAs。这类药物以度洛西汀、文拉法辛、米纳普伦等为代表。SNRIs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腹泻、失眠、震颤、性功能障碍等。TCAs和SNRIs可同时发挥止痛和抗抑郁作用,控制腹痛的效果优于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electiveserotoninreuptakeinhibitors,SSRIs)。

4.中医治疗:慢性腹痛患者的常见证候有肝胃不和证(包括肝胃气滞证和肝胃郁热证)、脾胃湿热证、脾胃虚弱证(包括脾胃气虚证和脾胃虚寒证)、胃阴不足证及胃络瘀阻证等。上述证候可单独出现,也可同时出现。慢性腹痛的常用中成药物包括气滞胃痛颗粒、摩罗丹、胃苏颗粒、荜铃胃痛颗粒、胃复春、三九胃泰颗粒等。中医治疗腹痛有一定效果,尚需要高质量的临床研究证据。临床应注意审证求因、辩证施治、合理用药。

四、基层首诊要求

目的是对慢性腹痛患者首先排除器质性疾病。器质性疾病则按其他指南相对应治疗。多数慢性腹痛患者并非由器质性疾病导致,因而对于患者而言,为明确慢性腹痛的病因应当做哪些检查,检查究竟应进行到何种程度,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特点和个人意愿,特别是合并器质性疾病的风险,包括年龄、报警征象、合并症等。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等:

1.病史

(1)病史是诊断及评估慢性腹痛的基础。应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了解腹痛的病程、部位、性质、诱发及缓解因素等。

(2)患者的年龄、性别、既往史和个人史等信息。

(3)详细询问腹痛特点及伴随症状,须特别了解腹痛与进食、排便及月经等生理事件的关系。

(4)应重点了解患者有无报警征象(alarmsigns),包括:年龄>40岁、便血、粪便隐血阳性、贫血、腹部包块、腹腔积液、发热、体重下降、胃肠道肿瘤家族史等。

为避免遗漏重要病史,可按照P(provocation,诱因)、Q(quality,疼痛性质)、R(radiation,疼痛放射)、S(severity、疼痛严重程度)、T(timing/treatment,疼痛时间/治疗情况)的顺序采集关于腹痛的病史。

表2慢性腹痛的病史要点及相关病因

2.体格检查

慢性腹痛患者常无腹部异常体征,但体格检查具有重要意义,不可或缺。

(1)首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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