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居家失能老人
每年将获1200元护理补贴
[导读]8日,从省人民政府站获悉,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财政投入政策方面,制订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8日,从省人民政府站获悉,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财政投入政策方面,制订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省级财政对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0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将在国家给予资助的基础上,省级按照1:1配套补贴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给予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日间照料中心5万元至10万元补贴,给予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万元至50万元补贴。继续实行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还将进一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力度,将50%以上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着老年人口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