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发出三个月后货款却没给
是收货人撒谎还是货站失职
[导读]在长春市光复路做生意的马先生,最近碰到了一件闹心事,货站欠的830元代收款,三个月了,仍一分钱没收到。
在长春市光复路做生意的马先生,最近碰到了一件闹心事,货站欠的830元代收款,三个月了,仍一分钱没收到。
长春市民马艳春,在光复路做批发渔具生意,利润只有5%
7%,100元的货,最多挣7块钱。而至今未收到的830元货款,足已让马先生白白干10多天,他拿着手中的票据,越想越郁闷。
7月3日,马先生向合作了3年多的长春市昌益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往四平市发了一批830元的货,次日到四平,正常来讲,收货方接到货之后,支付物流公司货款,并签字。三四天后,货单转到长春物流点,马先生拿着发货单到物流点换取小票,作为收到货款的收据,10日内,发货站将代收款汇入发货人的银行账号上。
但直到7月末,马先生仍未收到货款,担心收货人没有收到货,情急下,给货站和收货人打电话,当时,收货人姚某一方回应,货已经收到了,都卖完了。货站后经调查,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未收到830元货款,就将货分了出去。
知道收货方没有付钱就拿走了货,马艳春一边给收货方打电话讲道理,一边到货站要代收款。但都过去快3个月了,一开始,货站的刘经理答应不会差这830块钱,但后来,收货方不仅不承认收到过货,索性不承认是做渔具生意的,而货站一方找不到监控录像。
在业内,如果发货站弄丢了货或者没拿到钱,都应该对我们进行补偿,这是最正常的程序,货站不应该这么推脱。
马艳春说。
昨日,联系到了昌益物流的刘经理,她说:
如果说这批货是我们弄丢的,我会原额赔偿,但现在是货发出去了,人家根本不承认收了这批货,我们也没处找人去,就想让马先生来做证人,要回这笔钱。
刘经理说,只要马先生同意去四平做证人,就把830元货款给他。而对于这样的想法和态度,马先生表示很无奈。
昨日,打通马先生留下的四平市收货人姚某的电话,对方称,没有去过发货站接货,也没有姚某这个人,更不是卖渔具的,是一家开烟酒茶的商店。(张添怡
孙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