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门诊来了个慢性腹泻婴儿
年12月,门诊来了一个慢性腹泻的婴儿小羽(化名),令我一辈子都难忘。小羽快1岁了,来自大西北某地方。这半年来,他一直腹泻,每天10来次,大便没有粘液血丝。小羽慢性腹泻,医院,医院,医生化验了血常规、大便常规等,没有发现异常,开了蒙脱石散和益生菌,稍微好一点。回家后家人添加了苹果泥,过了几天又复发了。医院去了好几次,还是三天两头腹泻伴随电解质紊乱(低钠低钾)。去年国医院。儿科医生把小羽收入院查了肝肾功能、电解质、遗传代谢、过敏源等,体内血清钾最低达1.7mmol/L(正常数值3.5-5.5mmol/L)。医生给小羽输液和口服两种方式,好不容易把低钾血症改善了。最后还做了肠镜,肠镜结果诊断:过敏性肠炎可能,建议换氨基酸配方粉,腹泻稍好了一点,每天4-5次稀便。02来上海就医半月前,一次感冒发热过后,小羽又腹泻加重,每天拉6-10次。医院医生说,他们也没有办法了,医院换个医生看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羽父亲
10月28日,我校部分学生出现腹泻、发烧,学校马上启动疫情防控预案,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到宿舍、食堂实地调查,询问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摸清底数,查明原因。立即对发病学生进行隔离治疗,宿舍进行消杀,并及时将实际情况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和襄都区疾控中心,对发热学生进行了核酸检测,晚24时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与此同时,学校对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了环境整治和卫生消杀,进一步加强了食堂管理,对有类似症状的学生进行了彻底排查,有关流调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
目前,患病学生病情好转,情绪稳定,学校教学秩序正常。校医院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尽力减少患病人数。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冬季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对所属师生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督促师生正常作息,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油腻食品,注重保暖,加强锻炼,多通风,勤洗手,聚集场所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邢台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年10月29日邢台市教育局温馨提示:近日,我市个别学校出现发热学生,其中部分学生伴有腹泻症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市教育局会同医院对发热学生进行诊疗。
医疗机构与疾控部门通过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所有发热学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全部排除新冠肺炎疫情,初步判定为因近期气候变化引起的感冒和肠胃炎症。
秋冬交替季节是感冒、腹泻等流行疾病高发期。在此,提醒各学校密切
海南4个月大男婴
因腹泻入院治疗后死亡
医院……
近日,定安法院依法一审审理该案,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伟、林凤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65元。
据了解,刘伟、林凤系夫妻关系
于年5月10日生下男孩强强
年10月2日13时59分
因强强腹泻
夫妻两将医院治疗
经初步诊断后
院方下达病危病重通知
刘伟在该通知书上签字
同时医生对强强用
生理盐水扩容、补液等手段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强强病情持续恶化,医生用安乃近针滴鼻退热、地塞米松抗炎,气管插管,气囊辅助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抢救治疗。
同日17时24分
强强经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年10月5日,刘伟、林凤为确实强强死亡的原因,共同委托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经鉴定后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强强符合出血性坏死性肠炎并发间质性肺炎引起的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同日,刘伟、林凤自愿协商并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鉴于刘伟、林凤经济困难,院方自愿向刘伟、林凤支付丧葬费元及支付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费元。
另外,院方已支付上述鉴定中心鉴定费用元。
定安法院认为经本医院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漏诊的过失,对患儿病情估计不足,未尽到注意义务。
诊疗上,辅助检查未予腹部DR、未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抗休克、抗生素控制感染、腹部处理不到位。
沟通上,存在告知义务不足的情况,是导致死亡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
患儿自身疾病的危急与医方的过失行为均与患儿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属于多因一果。
鉴定意见为:医院在对强强的诊疗中存在一定过错,医院的过错与强强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对上述鉴定意见无异议。
综上,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强强的病情危重程度认识不足,存在漏诊的过失及告知义务不足等情况,应认定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结合鉴定意见所作的建议,法院认为被告的医疗过错对于强强的损害参与度应定为60%。
据此,定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人物均为化名)
封面图源于新华社,图文无关
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吴佳穗
编辑:杨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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