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肠炎,以溃疡性结肠炎最常见,本病可发生在任何年龄,多见于20~40岁,亦可见于儿童或老年人。男女发病率无明显差别。近年来我国溃疡性结肠炎患病率明显增加,以轻中度病人占多数,但重症也不少见。
得了结肠炎,身体会有哪些表现呢?反复发作的腹泻、黏液脓血便及腹痛是溃疡性结肠炎的主要症状。起病多为亚急性,少数急性起病。病程呈慢性经过,发作与缓解交替,少数症状持续并逐渐加重。病情轻重与病变范围、临床分型及病期等有关。
(一)消化系统表现
、腹泻和黏液脓血便
是本病活动期最重要的临床表现。大便次数及便血的程度与病情轻重有关,轻者排便2~3次/日,便血轻或无;重者0次/日,血显见,甚至大量便血。
2、腹痛
多有轻至中度腹痛,为左下腹或下腹隐痛,亦可累及全腹。常有里急后重,便后腹痛缓解。轻者可无腹痛或仅有腹部不适。重者如并发中毒性巨结肠或炎症波及腹膜,可有持续剧烈腹痛。
3、其他症状
可有腹胀、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4、体征
轻、中度病人仅有左下腹轻压痛,有时可触及痉挛的降结肠或乙状结肠。重型病人可有明显压痛。若出现腹肌紧张、反跳痛、肠鸣音减弱等体征,应注意中毒性巨结肠、肠穿孔等并发症。
(二)全身反应
、发热
一般出现在中、重度病人的活动期,呈低至中度,高热多提示病情进展、严重感染或并发症存在。
2、营养不良
衰弱、消瘦、贫血、低蛋白血症、水与电解质平衡紊乱等多出现在重症或病情持续活动者。
(三)肠外表现
包括外周关节炎、结节性红斑、坏疽性脓皮病、巩膜外层炎、前葡萄膜炎、口腔复发性溃疡等。骶髂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及少见的淀粉样变性等,可与溃疡性结肠炎共存,但与溃疡性结肠炎本身的病情变化无关。
二、溃疡性结肠炎的病理变化病变主要限于大肠黏膜与黏膜下层,呈连续性弥漫性分布。病变多自直肠开始,逆行向近段发展,可累及全结肠甚至末段回肠。活动期时结肠黏膜固有层内弥漫性中性粒细胞、淋巴细胞、浆细胞、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可见黏膜糜烂、溃疡及隐窝炎、隐窝脓肿。慢性期时隐窝结构紊乱,腺体萎缩变形、排列紊乱及数目减少,杯状细胞减少,出现潘氏细胞化生及炎性息肉。
由于结肠病变一般限于黏膜与黏膜下层,很少深入肌层,并发结肠穿孔、瘘管或腹腔脓肿少见。少数重症病人病变累及结肠壁全层,可发生中毒性巨结肠。表现为肠壁重度充血、肠腔膨大、肠壁变薄,溃疡累及肌层至浆膜层,可致急性穿孔。病程超过20年的病人发生结肠癌的风险较正常人增高0~5倍。
溃疡性结肠炎治法:清肠行气,化瘀益气
药物:白头翁20克鬼针草30克木香20克地龙30克党参3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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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原则:(1)迅速脱离中毒环境并清除未被吸收的毒物;(2)迅速判断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威胁生命的情况;(3)促进吸收入血毒物清除;(4)解毒药物应用;(5)对症治疗与并发症处理;(6)器官功能支持与重症管理。
6.1院前急救[15-18]
6.1.1防护措施
参与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医护人员应按照现场分区和警示标识,在冷区救治患者(危害源周围核心区域为热区,用红色警示线隔离;红色警示线外设立温区,用黄色警示线隔离;黄色警示线外设立冷区,用绿色警示线隔离)。
6.1.2脱离染毒环境
切断毒源,使中毒患者迅速脱离染毒环境是到达中毒现场的首要救护措施。如现场中毒为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
6.1.3群体中毒救治
群体中毒救治,尤其是在医疗资源不足的群体中毒事件现场,应对事件中的毒物接触人员进行现场检伤。现场检伤时一般将中毒患者分为四类,分别用红、黄、绿、黑四种颜色表示。红色:必须紧急处理的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黄色:可延迟处理的重症患者,次优先处置;绿色:轻症患者或可能受到伤害的人群,现场可不处置;黑色:濒死或死亡患者,暂不处置。
6.1.4现场急救
脱离染毒环境后,迅速判断患者的生命体征,对于心搏停止患者,立即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术;对于存在呼吸道梗阻的患者,立即清理呼吸道,开放气道,必要时建立人工气道通气。有衣服被污染者应立即脱去已污染的衣服,用清水洗净皮肤,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若毒物遇水能发生反应,应先用干布抹去沾染的毒物后再用清水冲洗,冲洗过程尽量避免热水以免增加毒物的吸收。对于眼部的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首次应用温水冲洗至少10~15min以上,必要时反复冲洗;在冲洗过程中要求患者做眨眼动作,有助于充分去除有毒物质。消化道途径中毒如无禁忌证,现场可考虑催吐。
尽快明确接触毒物的名称、理化性质和状态、接触时间、吸收量和方式。现场救治有条件时,应根据中毒的类型,尽早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积极的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循环的稳定,必要时气管插管减少误吸风险。
6.1.5患者转运
经过必要的现场处理后,医院。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随时给予相应治疗。医院后,应做好患者交接。
6.2院内救治
6.2.1清除未被吸收的毒物方法
根据毒物进入途径不同,采用相应的清除方法。如皮肤直接接触中毒,主要清除身体所接触的毒物,若患者现场未行相应毒物清除措施或清除效果不满意,院内应进行毒物清除,具体方法同现场急救。
6.2.2清除经口消化道未被吸收的毒物方法
(1)催吐。对于清醒的口服毒物中毒患者,催吐仍可考虑作为清除毒物方法之一,尤其是小儿中毒患者[19],但对大多数中毒患者来说,目前不建议使用催吐[20]。催吐前需注意严格把握禁忌证,包括:①昏迷(有吸入气管的危险);②惊厥(有加重病情的危险);③食入腐蚀性毒物(有消化道穿孔、出血的危险);④休克、严重心脏病、肺水肿、主动脉瘤;⑤最近有上消化道出血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病史;⑥孕妇。
(2)洗胃[21-23]。洗胃为清除经消化道摄入毒物中毒的方法之一,在我国广泛使用。但洗胃可导致较多并发症(包括吸入性肺炎、心律失常、胃肠道穿孔等)。近十余年来,国外循证医学表明,经口服急性中毒患者,多数未从洗胃中获益,相反增加其发生并发症的风险,尤其是毒(药)物毒性弱、中毒程度轻的急性中毒患者,因此对于这类患者不主张洗胃。然而在我国洗胃是清除胃内毒物的常用方式,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洗胃能降低急性(尤其是重度)中毒患者的病死率,同时也建议对此结果做进一步循证医学研究[24-25]。因此,我们建议洗胃的原则为愈早愈好,一般建议在服毒后1h内洗胃,但对某些毒物或有胃排空障碍的中毒患者也可延长至4~6h;对无特效解毒治疗的急性重度中毒,如患者就诊时即已超过6h,酌情仍可考虑洗胃;对于农药中毒,例如有机磷、百草枯等要积极;而对于药物过量,洗胃则要趋向于保守。
适应证:
?经口服中毒,尤其是中、重度中毒。
?无洗胃禁忌证。
禁忌证:
?口服强酸、强碱及其他腐蚀剂者
?食道与胃出血、穿孔者,如食道静脉曲张、近期胃肠外科手术等。
并发症:
?吸入性肺炎:较为常见的并发症,主要是洗胃时呕吐误吸所致。
?急性胃扩张:①洗胃管孔被食物残渣堵塞,造成活瓣作用,使洗胃液体只进不出,进多出少,进液量明显大于出液量,导致急性胃扩张;②洗胃过程中未及时添加洗胃液,使空气吸入胃内,造成急性胃扩张。
?胃穿孔:①多见于误食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而洗胃者;②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近期有上消化道出血、肝硬化并发食道静脉曲张等洗胃禁忌证者;③洗胃管堵塞出入量不平衡,短时间内急性胃扩张,胃壁过度膨胀,造成破裂;④医务人员操作不慎,大量气体被吸入胃内致胃破裂。
?上消化道出血:①插管创伤;②患者剧烈呕吐造成食道黏膜撕裂;③当胃内容物基本吸、排尽后,极易因洗胃机的抽吸造成胃黏膜破损和脱落而引起胃出血;④烦躁、不合作的患者,强行插管引起食道、胃黏膜出血。
?窒息:①洗胃时因患者呕吐误吸,导致窒息;②严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可因毒物对咽喉部的刺激造成喉头水肿,易导致呼吸道梗阻;③胃管误入气道,引起窒息。
?急性水中毒:①洗胃时,进多出少,导致胃内水贮存,压力增高,洗胃液进入肠内吸收,超过肾脏排泄能力,血液稀释,渗透压下降,从而引起水中毒;②洗胃导致失钠,水分过多进入体内,发生水中毒;③洗胃时间过长,增加了水的吸收量。
?呼吸心搏骤停:洗胃时可因疼痛、呕吐误吸、缺氧等各种不良因素诱发心律失常及呼吸心搏骤停;多见于老年人或有基础疾病的患者。
?虚脱及寒冷反应:洗胃过程中患者恐惧、躁动不安、恶心、呕吐,机械性刺激迷走神经,张力亢进,心动过缓加之保温不好,洗胃液过冷等因素造成。
?中毒加剧:①洗胃液选用不当,如敌百虫中毒者,应用碱性洗胃液,使敌百虫转化为毒性更强的敌敌畏。②洗胃液灌入过多,造成急性胃扩张,增加胃内压力,促进毒物吸收。③洗胃液过热,易烫伤食道、胃黏膜或使血管扩张,促进毒物吸收。
洗胃前以及洗胃的注意事项:
?充分评估洗胃获益与风险。
?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病方能理解并予以配合。
?若患者昏迷,失去喉反射(即气道保护功能)需在洗胃前先经口或经鼻放置气管插管以保护呼吸道,避免或减少洗胃液吸入。
?洗胃全程对患者实行生命体征监护,如患者感觉腹痛、吸引出血性灌洗液或出现休克、呼吸困难等现象,应立即停止洗胃。
?洗胃前应检查生命体征,如有缺氧或呼吸道分泌物过多,应先吸取痰液、保持呼吸道通畅,再行胃管洗胃术。
?在插入胃管过程中如遇患者剧烈呛咳、呼吸困难、面色发绀,应立即拔出胃管,休息片刻后再插,避免误入气管。
?洗胃液的温度一般为35℃左右,温度过高可使血管扩张,加速血液循环,而促使毒物吸收。洗胃液总量视毒物酌情应用;每次灌入量一般为~mL,并视患者体质量予以调整。
?注重每次灌入量与吸出量的基本平衡,灌入量过多可引起急性胃扩张,使胃内压上升,增加毒物吸收,甚至可能导致胃穿孔等严重的并发症。
结束洗胃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洗胃的胃液已转为清亮。
?患者的生命体征出现明显异常变化。
(3)吸附剂
活性炭是一种安全有效、能够减少毒物从胃肠道吸收入血的清除剂,肠梗阻是活性炭治疗的禁忌证,建议当患者在短时间吞服了有潜在毒性、过量的药物或毒物后,立即活性炭口服(成人50g,儿童1g/kg)[26]。国外文献报道,服毒小于1h给予活性炭治疗有意义[27]。对于腐蚀性毒物及部分重金属,可口服鸡蛋清保护胃黏膜,减少或延缓毒物吸收。
(4)导泻[28-29]
导泻也为目前常用清除毒物的方法之一。不推荐单独使用导泻药物清除急性中毒患者的肠道。常用导泻药有甘露醇、山梨醇、硫酸镁、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等。
适应证:
?口服中毒患者。
?在洗胃或(和)灌入吸附剂后使用导泻药物。
禁忌证:
?小肠梗阻或穿孔。
?近期肠道手术。
?低血容量性低血压。
?腐蚀性物质中毒。
(5)全肠灌洗(wholebowelirrigation,WBI)[30]
全肠灌洗是一种相对较新的胃肠道毒物清除方法;尤其用于口服重金属中毒、缓释药物、肠溶药物中毒以及消化道藏毒品者。经口或胃管快速注入大量聚乙二醇溶液,从而产生液性粪便。可多次注入直至大便流出物变清为止。聚乙二醇不被吸收也不会造成患者水和电解质的紊乱。研究报道显示全肠灌洗可通过促使大便快速排出而减少毒物在体内的吸收。
(6)灌肠
经导泻或全肠灌洗仍无排便,可以灌肠。视患者病情及是否排便,可予多次灌肠。
6.3毒物吸收入血液后促进毒物排泄的主要方法
6.3.1强化利尿
强化利尿通过扩充血容量、增加尿量,达到促进毒物排泄目的,主要用于以原形从肾脏排出的毒物中毒。对心、肺、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方法为:快速大量补液,根据血浆电解质和渗透压情况选用不同液体;补液同时给予速尿20~80mg静脉注射。
6.3.2改变尿液酸碱度
年AACT和EAPCCT发布碱化尿液指南[31],强调尿液pH值的改变在中毒治疗中的作用。(1)碱化尿液:弱酸性化合物,如水杨酸、苯巴比妥等中毒时,用碳酸氢钠静脉滴注,尿pH达8.0能加速毒物排出;(2)酸化尿液:弱碱性毒物如苯丙胺、士的宁、苯环己哌啶等中毒时,尿液pH5.0能加速毒物排出,可应用维生素C4~8g/d静脉输注;急性肾衰竭患者不宜应用强化利尿法;(3)碱化尿液和高尿流量(约mL/h)的治疗方案可考虑治疗某些重度中毒;(4)低血钾症是最常见的并发症,但可以通过补钾来校正。偶尔会发生碱中毒手足搐搦症,但低钙血症是罕见的。
6.3.3血液净化
血液净化是指把患者血液引出体外并通过一种净化装置,清除某些致病物或毒物,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医疗技术,常用方法有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我国以血液灌流为最常用,有条件、有适应证时应尽早进行[32]。
适应证:(1)毒(药)物或其代谢产物能被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排出体外者;(2)中毒剂量大,毒(药)物毒性强;(3)摄入未知成分和数量的药物或毒物,病情迅速进展,危及生命;(4)中毒后合并内环境紊乱或急性肾功能障碍或多个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5)毒物进入体内有延迟效应,较长时间滞留体内引起损伤[33-34]。
关于各种毒(药)物中毒血液净化治疗及其模式选择,由于缺乏有价值的循证医学研究证据,临床医师应结合毒(药)物分子量大小、溶解度、半衰期、分布容积、蛋白结合率、内源性清除率(包括肾、肝等)、药(毒)代动力学及临床经验等因素,结合中毒严重程度、并发症和治疗费用,决定是否进行血液净化治疗及其模式选择。
国际中毒血液净化(EXTRIP)工作小组推荐与建议:(1)锂、铊、水杨酸、丙戊酸、茶碱、二甲双胍、巴比妥类(长效)、甲醇等中毒适合血液净化;(2)苯妥英、对乙酰氨基酚、卡马西平中毒可尝试用血液净化;(3)地高辛、三环类抗抑郁药中毒不适合血液净化。毒(药)物中毒血液净化及其模式选择见表3[35-47]。上述毒(药)物中毒,血液净化多用于重度中毒患者。对于急性百草枯中毒,目前EXTRIP尚未公布推荐意见。基于国内专家经验,对于急性百草枯中毒,建议应尽快行血液灌流,2-4h内开展者效果较好,可根据血液毒物浓度或口服量决定一次使用一个或多个灌流器,以后根据血液百草枯浓度决定是否再行血液灌流等相关血液净化治疗sup[11]。
表3毒(药)物中毒血液净化及模式选择
药(毒)物名称
血液净化模式
血液透析
血液灌流
CRRT或RRT
血浆置换
锂
首选血液透析
-
RRT
-
铊
血液透析
-
-
-
甲醇
血液透析
-
-
-
二甲双胍
血液透析
-
-
-
卡马西平
首选血液透析
次选血液灌流
或CRRT
-
对乙酰氨基酚
血液透析
-
-
-
巴比妥类药物
血液透析
-
-
-
茶碱
首选血液透析
次选血液灌流
或CRRT
-
苯妥英
首选血液透析
次选血液灌流
-
-
水杨酸
首选血液透析
次选血液灌流
或CRRT
-
丙戊酸
首选血液透析
次选血液灌流
或CRRT
-
注:CRRT为连续肾脏替代疗法(continuousrenalreplacementtherapy);RRT为肾脏替代治疗(renalreplacementtherapy);“-”表示不详
相对禁忌证有:(1)严重心功能不全者;(2)严重贫血或出血者;(3)高血压患者收缩压>mmHg(1mmHg=0.kPa);(4)血管活性药难以纠正的严重休克[48]。
血液透析(hemodialysis,HD):基于扩散原理,利用半透膜两侧浓度差,将高水溶性、小分子(相对分子质量<)和部分中分子、低蛋白结合率和(或)伴酸中毒的毒物清除,如锂、铊、甲醇、二甲双胍、卡马西平、对乙酰氨基酚、巴比妥类药物、茶碱、苯妥英、水杨酸、丙戊酸中毒等;脂溶性毒物透析效果差。血液透析同时能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血液灌流(hemoperfusion,HP):是血液流经装有固相吸附剂(活性炭或树脂)的灌流柱,通过吸附作用清除外源性药物或毒物,达到净化血液目的。主要用于高蛋白结合率、高脂溶性、大中相对分子质量的毒物。经相关研究证实,树脂灌流器对蛋白结合和脂溶性分子清除较好,如HA中性大孔树脂血液灌流器具有优良的生物相容性,安全性高,如口服毒鼠强中毒后尽早行HP,2~4h内开展者效果较好,可根据进入体内毒物量或血液毒物浓度决定进行一次或多次血液灌流[49-51]。HP不能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并可引起血小板、白细胞、凝血因子、葡萄糖、二价阳离子等减少,应予监测并及时补充。
血浆置换(plasmapheresis,PE):将血液分离为血浆和细胞成分,弃去血浆,把细胞成分和所需补充的白蛋白、新鲜血浆及平衡液等按一定比例回输至患者体内,达到清除毒物或药物目的。主要用于相对分子质量大、蛋白结合率高的毒物、异常血红蛋白以及红细胞的破坏产物或合并肝功能衰竭时产生的大量蛋白结合率高的内源性毒素,还可清除炎性因子、补充血液中有益成分如活性胆碱酯酶;用于清除游离或与蛋白质结合的毒物,如洋地黄、三环类抗抑郁药、百草枯等迅速彻底排除体外,特别是生物毒(如蛇毒、蕈中毒)及砷化氢等溶血性毒物中毒。一般需在数小时内置换3~5L血浆。缺点是需求量大,来源受限、价格昂贵、容易经血传播病毒致感染,不能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连续性血液净化(continuousbloodpurification,CBP):又名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ontinuousrenalreplacementtherapy,CRRT),为血液净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连续、缓慢清除水分和溶质治疗方式的总称。CBP能稳定清除致病因子及炎症介质,重建和维持机体内环境稳定,恢复细胞功能,保护重要器官功能,不易引起病情的“反跳和反复”。其中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ontinuousveno-venoushemofiltration,CVVH)较常用,主要通过对流和弥散方式缓慢清除毒物,能长时间维持内环境的平衡。
6.4氧气疗法
6.4.1氧气疗法
即氧疗,不仅是一种对症处理方法,还是一种治疗手段。急性中毒常因毒物的毒理作用而抑制呼吸及气体交换,有的抑制组织细胞呼吸造成组织缺氧。各种情况导致氧饱和度下降,均可成为氧疗指征,但个别毒物中毒除外如百草枯中毒常规吸氧会加重病情,除非出现严重呼吸衰竭或ARDS。
6.4.2高压氧疗法
将患者置于高压氧环境中(高压氧舱内)吸氧来治疗疾病的方法,是一氧化碳中毒的特殊疗法。原理:通过提高血氧含量及张力,增加血氧含量,使组织内氧含量和储氧量相应增加,增加血氧弥散及组织内氧的有效弥散距离,有效改善机体缺氧状态。
适应证:各种原因所致全身或局部缺血缺氧性疾病及其相关病损,如CO中毒绝对适应证。
禁忌证:未经控制内出血(尤其颅内出血)、严重休克、气胸、严重肺气肿、精神失常等。
6.5常见特殊解毒药物[2,52]
6.5.1阿托品
节后抗胆碱药,能阻断节后胆碱能神经支配的乙酰胆碱受体,对抗各种拟胆碱药导致毒蕈碱样作用。适用于拟胆碱药中毒,如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新斯的明等中毒;有机磷农药和神经性毒气中毒;含毒蕈碱的毒蕈中毒等。
6.5.2盐酸戊乙奎醚(长托宁)
对胆碱能受体亚型具有高度选择性,抗胆碱作用强而全面,持续作用时间长,是近年国内应用于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毒药之一。
6.5.3胆碱酯酶复能剂
适用于有机磷农药、神经性毒气中毒。常用药物为碘解磷定和氯磷定。
6.5.4纳洛酮[53]
可竞争性结合阿片受体,用于阿片类药物。
6.5.5硫代硫酸钠(次亚硫酸钠)
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
6.5.6亚硝酸异戊酯和亚硝酸钠(亚硝酸盐—硫代硫酸钠法)
为氧化剂,可将血红蛋白中的二价铁氧化成三价铁,形成高铁血红蛋白而解救氰化物中毒。
6.5.7亚甲蓝(美兰)
氧化还原剂,用于亚硝酸盐、苯胺、硝基苯等中毒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6.5.8乙酰胺(解氟灵)
为氟乙酰胺(有机氟农药)及氟乙酸钠中毒的解毒剂。
6.5.9氟马西尼
用于苯二氮卓类药物中毒。
6.5.10乙醇
用于甲醇或乙二醇中毒,直接作用于毒物代谢过程,抑制甲醇分解生成毒性更强的甲醛和甲酸。
6.5.11二巯基丙醇
巯基与重金属结合形成复合物,后者经尿液排出。用于砷、汞、锑、金、铋、镍、铬、镉等中毒。严重肝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6.5.12二巯基丁二酸钠
用于砷、汞、铅、铜、锑等中毒,作用与二巯基丙醇相似。
6.5.13二巯基丙磺酸钠
用于砷、汞、铅、铜、锑等中毒,作用与二巯基丙醇相似,但吸收快疗效好,毒性较小,不良反应少。
6.5.14依地酸钙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
分子中的钙离子可被铅和其他二价、三价金属离子结合成为稳定且可溶的络合物,并逐渐随尿排出而呈解毒作用。用于铅中毒,亦可用于镉、锌、锰、铜、钴等中毒。
6.5.15奥曲肽
可用于磺脲类药物过量或中毒。
6.5.16青霉胺(二甲基半胱氨酸)
有促排铅、汞、铜的作用,非首选药物。优点是可以口服,不良反应较轻,在其他药物有禁忌时可选用。
6.5.17去铁敏
主要用于急性硫酸亚铁中毒。本品mg可络合8.5mg的铁。
6.5.18抗蛇毒血清及蛇药
包括抗眼镜蛇毒血清、精制抗蝮蛇毒血清、精制抗银环蛇毒血清、精制抗五步蛇毒血清及各种蛇药等,用于毒蛇咬伤,有解毒、止痛、消肿功效。
6.5.19鱼精蛋白
与肝素结合形成稳定的无活性的复合物。用于肝素使用过量治疗。
6.5.20肉毒抗毒血清
用于肉毒中毒。
6.5.21去铁胺
与铁离子结合形成螯合物经尿液排出。用于中、重度急性铁中毒、慢性铁过量。主要用于铁中毒和铝过量。
6.5.22甲吡唑
是乙醇脱氢酶的强效抑制剂。用于乙二醇、乙醇、甲醇中毒,其中甲吡唑是甲醇中毒的首选解毒剂[54]。
6.5.23乙酰半胱氨酸
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6.5.24脂肪乳
有报道脂肪乳剂可能用于重度亲脂性药物中毒的治疗,尤其是麻醉药,但需更进一步的循证医学证据加以证实以及需要